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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.07.31定期會 農業局質詢-續追「農地農用、以農用證明逃漏稅案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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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.07.31定期會 農業局質詢-
農用證明VS 賦稅

桃園市的農地受到重金屬汙染之嚴重令人痛心,要杜絕農地違規使用,農用證明的核發是公家機關相當重要的把關方法。

農民平日根本無須農用證明,但在農地移轉時具有農用證明者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、田賦、遺產稅、贈與稅等。
自104年謝長勝擔任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局長後,即發佈一行政命令,謂農用證明的發放無涉農地違規使用。為農地違規使用及逃漏稅大開巧門!

要求農業局將自104年開始違法使用農地的明細案件轉交稅捐處,依法追繳該繳的稅賦。

#農地農用
#農用證明
#土壤重金屬污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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